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尽快发放“退役军人 优待证”的建议(第1205018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6日

         

编辑:办公署

        

来源: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陈艳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样式,统一编号。

  我厅高度重视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确定为年度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现取得积极进展,全省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将马上全面展开。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吸收借鉴兄弟省份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征求省委组织部,省法院、检察院,省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驻辽分支机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制发了《辽宁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与建档立卡有效衔接,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方便退役军人和“三属”,减少跑动次数,争取最多跑一次。年底前完成现有退役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2023年以后,符合条件未申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三属”,随时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近期,我厅将联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驻辽分支机构举行启动仪式,签署优待证发放合作协议。并将联合举办业务培训班,对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按国家要求,完成优待证制发各项工作。

  三是研究拓展优待项目。我们将督促各地落实国家规定的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三属”等五类群体116项基本优待项目。同时,鼓励支持各地积极推广优待证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扩大优待证使用范围,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传递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三属”的关心关爱,切实提升持证人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诚挚感谢您对我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支持!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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