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开展“辽宁好人·最美退役军人”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4日

         

编辑:退役军人厅办公室1

        

来源: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各市委宣传部、沈抚新区管委会党群部,各市精神文明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省(中)直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退役军人好声音、正能量,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决定在全省退役军人中开展“辽宁好人·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和学习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全省工作大局,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动员更多的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浓厚氛围,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活动主题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全省工作大局,推出一批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在经济社会建设各个领域取得明显成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退役军人典型,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永葆本色、奋发图强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精神风貌,动员更多的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激励广大退役军人学习最美、争当最美,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国防、尊崇军人浓厚氛围,为推动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活动时间

  6月中旬至7月下旬。

  三、评选对象

  户籍在辽宁省或居住在辽宁省,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退役军人。

  四、评选标准

  “辽宁好人·最美退役军人”推荐人选应是政治素质过硬、遵守宪法法律、道德品质高尚、工作实绩突出,在各市、各行业、各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群众基础深厚的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具体标准如下:

  一是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扎根基层,建设美丽乡村,带头致富,带动基层群众脱贫攻坚、共同富裕,工作成效突出。

  三是自强自立,积极自谋职业、自主创新,诚实守信,在带动就业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

  四是发挥自身特长,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五是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危济困,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赢得较高赞誉。

  六是维护国家和他人利益临危不惧,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英雄壮举影响深远。

  七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坚守岗位,奋勇争先,甘于奉献,作出突出贡献。

  五、活动安排

  (一)推选阶段(6月中旬)

  省(中)直相关部门,各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坚持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原则,兼顾不同类别退役军人,按照基层推荐、联合调研、纪检监察机构审核、申报单位公示等工作程序,择优推选1至2人,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择优确定“辽宁好人·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名单(20名)。

  (二)调研阶段(6月下旬)

  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组成调研组,对候选人进行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候选人实际情况。

  (三)评审阶段(7月上旬)

  省委宣传部组织有关专家召开“辽宁好人”评审会,对推荐人选的事迹材料、廉政情况等进行评审。投票产生“辽宁好人·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名单(10名),提请省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

  (四)发布阶段(7月下旬)

  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在辽宁好人发布厅发布“辽宁好人·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辽宁日报要闻版、辽宁广播电视台辽宁新闻栏目开设专栏,对“辽宁好人·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进行报道。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退役军人中评选“辽宁好人·最美退役军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把握推选标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推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着重推选事迹突出、群众满意、社会公认的先进典型,确保经得起历史、群众的检验。

  (三)认真填报推荐材料。6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报送《辽宁省“辽宁好人·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廉政证明(本人所在单位同级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出具)、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及职务,所获荣誉,简要事迹),各一式3份,近期二寸照片3张(蓝色背景证件照)。报送地址: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沈阳市皇姑区细河街9号)。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337519661@qq.com

  附件:“辽宁好人·最美退役军人”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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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辽宁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