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印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修订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3日

         

编辑:退役军人厅办公室1

        

来源: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厅机关各处室,服务中心:

  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3号)》,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对《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0年2月3日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020年2月3日修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我省工作安排及具体要求,切实把我厅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实做细落到位,凝聚起疫情防控的强大合力,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疫情防控系列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防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总体要求,把疫情防控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落实责任、主动担当,确保全厅系统干部职工的安全健康和战斗力,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二、工作原则

  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在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的指挥下,各相关处室(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遵循快速、稳妥、安全的处置原则,快速反应、协同联动,共同做好疫情防控任务各个环节保障工作。

  三、组织机构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工作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小组,协同做好全厅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1.舆论宣传组:由厅办公室、服务中心牵头,加强与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各大新闻媒体对接,积极主动做好我厅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发布工作,及时回应关切。引导全厅系统干部职工每天收看央视新闻联播和辽宁新闻,关注疫情及防控工作进展,并利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正确发声,不信谣、不传谣,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应急处置组:由厅办公室、人事处、服务中心牵头,加强与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委办公厅信息综合室、省政府总值班室等部门对接,负责科学安排值班值守力量,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疫情突发事件要迅速报告省委、省政府及退役军人事务部;编制和严格实施疫情防控预案,完善疫情处置程序,疫情突发事件发生时,有力有序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3.对接联络组:由机关党办牵头,加强与省直机关工委对接,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各党支部(总支)广大党员在防控疫情斗争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统筹我厅驻村干部按照派驻地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工会角度对会员身心健康关怀关爱,对会员开展疫情防护知识和安全防范常识宣传,提高干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每日对接机关工委上报疫情信息。

  4.后勤保障组:由厅办公室、机关党委办、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统筹做好防疫期间的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采购全厅消杀护品、药剂、器械等,组织全厅环境卫生消毒、检查;统筹安排入办公楼体温监测,人员、车辆入院登记排查等相关事宜;保障好防疫期间干部职工就餐;妥善安排餐厨垃圾清运;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管理。

  四、工作措施

  (一)日报告制度

  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日报告制度,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当日疫情防范处置工作情况及时上报省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机关工委,为领导小组及厅工作组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会商研判制度

  工作组适时组织厅内各工作小组进行工作会商研判,听取阶段性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完善工作方法,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扎实推动疫情防控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三)工作通报制度

  加强与卫生健康、应急等省直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适时互通工作情况,加强协作联动,确保稳妥、安全、高效完成全厅系统疫情防控任务。

  (四)内部防控制度

  一是隔离机制。(责任人:厅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1.强化人员管理。对全厅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庭成员节假日期间出行情况进行统计摸底,对发热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湖北和疫情比较严重地区来沈人员有过接触的,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参加一线救治工作的,要暂缓到岗。来自、去过湖北和疫情比较严重地区的工作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要采取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及时向社区等有关方面报告,确保做到全覆盖、无遗漏。近期返沈人员,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

  2.暂缓到岗人员、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要密切关注个人身体状况,及时报告相关信息,确认无异常、并符合防疫相关要求后再返岗。

  3.因各类情况未及时返岗工作人员,要保持工作状态,根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安排,居家履行工作职责,利用网络和电话分散办公。

  二是检测机制。

  1.自测。春节假期期间,所有人员每日居家自行测试体温,并于当日15时前,以部门为单位,将个人健康情况和动态电话报告厅值班室。

  2.晨测。所有进入办公楼人员,须在厅机关一楼大厅接受体温测试,经允许并记录后,方可进入办公楼。

  3.午测。每个工作日下午14时,由机关党委办组织对在岗同志进行体温测试,并登记存档。

  三是餐饮机制。

  疫情解除前,机关食堂不再开设早餐;午餐为分餐,由各部门提前一天将用餐人数报食堂,食堂分盛后,由各部门派员取回,须返各自办公室用餐,不得聚餐。

  四是办公机制。

  1.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2月3日正常上班后,在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工作制,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科学调配本部门工作人员。尽量为有未成年子女的工作人员创造便利工作条件,暂需在家看护子女的,可通过手机、网络、视频等渠道和方式办公。

  2.严格控制人员聚集。会议、培训、调研活动等人员集中情况,须经厅领导审批。确需召开会议,要严制人员数量,参会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一律佩戴口罩,会前会后对会场消毒,会议期间不上茶水。

  3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处同一房间、出入公共办公区域时,必须佩戴口罩。

  4. 返岗干部职工尽量通过自驾或步行等非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务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要严格按规定做好防护,办公楼内上下楼尽量走楼梯。

  五是食堂机制。

  1.人员:全时佩戴防护用品,执行每日三测体温。

  2.厨房:每日三消毒。具体时间为:7:00、12:00、17:00。

  3.空气:保障流通不少于15分钟,具体时间为:8:30、13:30、18:30。

  六是环境机制。

  1.办公楼每日三消毒。具体时间为:7:30、11:30、17:00。疫情结束前,活动室关闭。

  2.严格物业人员管理,办公楼每日两次保洁。

  3.各办公室每日自行两次通风,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机关办公楼一楼门口外设“废弃口罩回收垃圾桶”,实行定点投放处置。

  七是纪律机制。

  1.楼内少走动。在岗的干部职工要全程佩戴有效防护口罩,非办公需要不得到其他部门办公区域,杜绝礼节性走动。

  2.室内不会客。谢绝外来人员非必要来访,对确因工作需要来访的公务人员,经严格体温检测和登记,在一楼大厅接待,会谈过程中要做好防护措施。

  3.快递不进楼。不在单位接收快递和外卖,禁止与工作无关人、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

  4.出楼不聚会。疫情防控期间,严禁组织、参加群体性聚会聚餐,一经发现,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当前,疫情防控处在关键时刻。全厅上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工作组各成员处室(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要性和严峻性,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积极到位、措施上坚决有力,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信息收集研判。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组各成员处室(单位)要结合各自任务,注重做好本部门疫情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切实增强工作主观能动性,为工作组及时预警、及时决策、会商研判,提供必要、可靠的信息支持。

  (三)加强内部疫情防控。强化防控物资保障,集约、节约利用疫情防控物资。按照内紧外松的工作原则,适时开展专题检查部署,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强化纪律要求和疫情防护知识教育,加强人员管理,减少人员流动,确保人员安全健康和战斗力。

  (四)严格落实防疫举措。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要凸显责任担当,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每日早晨进入办公楼前,配合开展体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多饮水、少熬夜、勤洗手、不聚会,家中常通风、外出戴口罩,确保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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