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促进我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第120504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6日

         

编辑:办公室

        

来源: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陈艳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发放“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全国统一制发,统一样式,统一编号。

  我厅高度重视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按照国家安排部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确定为年度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现取得积极进展,全省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将马上全面展开。

  一是强化安排部署。成立了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国家政策,吸收借鉴兄弟省份经验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征求省委组织部,省法院、检察院,省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驻辽分支机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联合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保监局制发了《辽宁省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与建档立卡有效衔接,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方便退役军人和“三属”,减少跑动次数,争取最多跑一次。年底前完成现有退役军人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的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2023年以后,符合条件未申领优待证的退役军人和“三属”,随时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是强化培训指导。近期,我厅将联合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驻辽分支机构举行启动仪式,签署优待证发放合作协议。并将联合举办业务培训班,对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按国家要求,完成优待证制发各项工作。

  三是研究拓展优待项目。我们将督促各地落实国家规定的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三属”等五类群体116项基本优待项目。同时,鼓励支持各地积极推广优待证在各行业领域的应用,不断拓展优待证使用场景、扩大优待证使用范围,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传递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三属”的关心关爱,切实提升持证人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诚挚感谢您对我省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注支持!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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