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鼓励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做好退伍军人安置的建议》(第120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6日

         

编辑:退役军人厅办公室1

        

来源: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白胜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鼓励退伍军人自主创业做好退伍军人安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自去年底组建以来,高度重视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就业帮扶工作要求,已经圆满完成全省2018年军转安置任务,积极推进军转干部进高校培训,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率保持在75%以上,省市组织就业招聘会19场,组织培训退役士兵2000余人。 

  为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我们认真梳理国家和我省现有政策,借鉴陕西、河北等省做法,先后调研10余次、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2次,联合省委组织部等12家单位于今年43日印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省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国家政策进一步细化,在提升能力、优化环境、健全保障等5大方面、15项具体意见落实对退役军人的尊崇和优待;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确保措施落地。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站位,加强对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是实现经济社会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是深化退役军人安置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进一步认清形势、抢抓机遇,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带着感情切实担当起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重任。 

  二、进一步加强军地沟通。科学制定安置计划,发挥党政机关接收安置主渠道作用,提高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质量;加强与中央企业和省直单位协调对接,推进“阳光安置”,抓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任务落实。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杜绝“口袋党员”,促进退役军人过正常的党组织生活,增强党员“归属感”,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加强退役军人职业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完善多层次、多样化教育培训体系,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完善技能评价机制,规范教育培训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座谈会或就业创业论坛,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积极开展济困帮扶活动。  

  四、优化就业创业环境,鼓励创新创业。从政策规划、教育培训、资源配置等多方面入手,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条件和支撑,督促各地根据《实施意见》制定落实措施,督促各地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关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措施。建立专业指导团队,通过集中指导、创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传帮带,发挥其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法律援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在健全省市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县乡两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建设进程,尽快形成完善的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自主择业干部、复员军人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移交接收安置、就业创业促进、教育培训等服务保障工作。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建议,感谢您对退役军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19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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