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19年09月19日

来源: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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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当前,国防和军队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大批军队官兵服从改革需要退出现役。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退役军人工作高度重视,先后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拿出一些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主动帮助解决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退役军人更好实现自身价值、顺利融入社会创造条件,退役军人事务部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以下简称26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要求各省制定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26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梳理了我省现行有关就业创业方面政策措施,研究借鉴部分省做法,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国资委、税务局、扶贫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省军区政治工作局13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起草原则  

  起草《意见》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坚持普惠和优待叠加原则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牺牲和奉献,理应得到尊重和优待。《意见》明确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优先,出台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体现对退役军人的优待。 

  二是坚持在继承和借鉴中有所创新一方面,用足用好国家和我省现有就业创业政策,对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进行继承坚持;另一方面,针对新形势新要求,在借鉴外省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提出一些前瞻性的创新措施。 

  三是坚持相关政策统筹平衡。目前,各类退役军人群体就业创业政策不尽相同。《意见》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已享受优惠政策的标准不降,标准较低的适当提高,未享受优惠政策的群体纳入其中,逐步建立相对统一、规范有序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管理保障政策体系。 

  四是坚持多方力量共同参与。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发挥政府作用,也要坚持市场导向,调动退役军人自身积极性、主动性,同时注重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各方面力量积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三、主要政策措施

  《意见》共6部分24条,从总体要求、提升就业能力、加大就业力度、优化创业环境、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组织领导6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总体要求。主要体现3个明确:一是明确了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重要意义;二是明确了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思想;三是明确了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二)在提升就业能力方面。主要有6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促进现役军人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相衔接、学历教育与技能培训互为补充。二是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促进退役军人更好更快融入社会。三是强化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把接受一次免费培训的时限从退役后1年内调整为退役后任何时间均可参加;培训周期为3个月到2年四是将退役军人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从上岗前、在岗技能能力提升、下岗再就业等方面做出政策安排。五是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退役军人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加分照顾,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是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加强培训质量考核,允许跨省异地培训,促进教育培训资源共享。 

  (三)在加大就业支持力度方面。主要有6个方面的举措:一是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招收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二是招录公务员对退役军人适当优先。如政法干警招考中,退役士兵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10分,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15分。党政机关在组织开展选调生工作时,注意选调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三是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以及社会服务等岗位选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和使用退役军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四是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相应给予税收减免五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六是实施后续扶持,建立台帐,跟踪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并提供必要服务。 

  (四)在优化创业环境方面。主要有4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开展创业培训。二是为退役军人优先提供创业场所,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落实经营场地、物业、水电补贴、投融资、宣传推广等优惠服务,按规定落实补贴。三是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和贷款优惠。四是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 

  (五)在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方面。按照平台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力量多元化的思路,明确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主要有4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在现有信息系统基础上,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促进供需有效对接,提供精准服务。二是成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发挥其在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三是分级分类建设退役军人就业实训基地,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给予适当补助。四是倡导多元服务,发挥社会力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六)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主要有4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军地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各部门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协同。三是严格追责问责,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政策刚性,确保中央政策落实落地。四是加强宣传教育,突出强调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择业观念教育,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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