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标准

日期:2019年11月04日

来源: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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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

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办法

评分标准

  一、

10

1

双拥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建设的规划方案,纳入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军分区(警备区)或人武部党委工作报告有双拥工作内容。

2

查看地方政府和驻军部队相关规划、报告等资料。

每落实一项得0.5分。

2

党委议军会议、军政座谈会议、双拥专题会商会议制度落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党政军主要领导带头参加双拥活动。

2

查看地方政府和驻军部队会议纪要和照片、影像等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会议制度落实得0.5分,每年召开全体会议得0.5分,领导带头参加活动得1分。

3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履职有力,成员及时调整并设有固定的联络员。

1.5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

每落实一项得0.5分。

4

双拥办实行军地合署办公,乡镇、街道、社区和村等基层单位有人负责双拥工作,双拥办工作制度健全,协调开展工作有力。

2

查看部队合署办公人员审批文件;查看一个街道(乡镇)、社区(村)双拥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和爱国拥军活动开展情况相关材料。

每落实一项得0.5分。

5

支持部队建设改革、走访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工作经费及双拥办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级每年安排双拥办办公经费20万元以上,县(区)级每年安排双拥办办公经费不少于10万元;经费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1.5

查看近三年当地财政预算和经费下拨、支出凭证情况。

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得0.5分,双拥办办公经费纳入预算且达标得0.5分,工作经费和办公经费逐年增长得0.5分。

6

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积极协调驻军部队开展双拥工作,推动合署办公落实发挥作用明显。

1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文件。

作用发挥明显得1分。

  二、

广

9

7

运用双拥平台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

1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学习宣传资料。

落实得1分。

8

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方案,列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

1

查看规划、计划和落实佐证材料。

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方案并落实得0.5分,列入各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并落实得0.5分。

9

有国防和双拥教育阵地或者基地,每年集中组织开展1次以上教育活动,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发挥。

1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活动记录。

有教育阵地或者基地得0.5分,宣传教育功能发挥充分得0.5分。

10

各地主要媒体有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专栏或专题节目,城区主要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双拥标志或宣传牌,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经常性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利用阅报栏、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公共设施进行教育宣传。

1

查看媒体报道相关材料和开展国防、双拥宣传教育有关资料。

每落实一项得0.25分。

11

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官兵立功受奖喜报、慰问信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

2

实地查看并查看相关资料。

挂光荣牌并建立台账得1分,喜报和慰问信及时送达并予以宣扬得1分。

12

编印双拥工作简报等刊物、开设双拥网站、网页或微信公众号,交流双拥工作经验做法、反映双拥工作动态等。

1

查看资料和网站。

有刊物、网站、网页或微信公众号得0.5分,内容及时更新得0.5分。

13

双拥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富有成效,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经常活跃。

1

查看相关文艺作品和活动方案、影像资料等。

推出有影响力的双拥文化作品得0.5分,经常开展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得0.5分。

14

重视培养、宣扬双拥先进典型,礼遇关爱军队表彰奖励的先进典型。

1

查看相关资料;查看双拥典型选树情况;查看典型媒体宣传报道情况。

在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得0.5分,帮助先进典型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得0.5分。

  三、

14

15

根据需要建立拥军支前协调机构。积极支持部队完成战备执勤、训练演习、科研试验、海洋维权、安保警戒和抢险救灾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有计划、有措施、有成效。

1.5

查看相关计划、措施。

有计划措施或服务保障机构得0.5分,及时解决部队执行任务需求的得1分。

16

积极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帮助新调整组建和移防换防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富有成效。

1.5

查看相关资料,听取有关情况介绍。

有计划安排、有实际举措、有工作成效各得0.5分。

17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落实。

2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听取有关情况介绍,现场查验。

交通、通信、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兼顾国防和军事需求,人防设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各得0.5分;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有力得1分。

18

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等拥军,支持部队住房、医疗、装备维修等保障社会化。

2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查验。

有科技、教育、文化、法律等拥军活动计划并落实得1分,支持保障社会化有实际举措、部队反映良好得1分。

19

支持国防和军事工程、设施等建设,在规划审批、土地征用、设施配套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

2

查看有关政策文件及解决实际问题的佐证资料。

制定相关优先优惠政策得1分,部队需求得到优先优惠解决得1分。

20

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军案件和问题。

2

查看涉军维权组织成立的文件、开展工作资料。

有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政策规定得0.5分,建立涉军维权领导和工作机构及运行机制得0.5分,无涉军案件或者涉军案件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得1分。

  三、

14

21

机场、车站、码头、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有现役军人依法优先优惠服务标志,积极主动提供服务。

1

实地查看。

设有依法优先优惠服务标志得0.5分,依法优先优惠服务工作落实得0.5分。

22

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各类公共收费停车场所设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

1

实地查看。

免收军车通行费用得0.5分,有军车免费停放标志并落实得0.5分。

23

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社会化拥军活动开展经常。

1

查看有关资料。

建立社会拥军组织得0.5分,经常开展拥军活动得0.5分。

 

 

 

 

  四、

15

 

24

驻军部队积极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协调推进地方需要部队支持的事项。

1.5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听取相关汇报。

部队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得0.5分,地方需要驻军部队支持事项驻军部队及时上报得0.5分,协调解决得0.5分。

25

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预案健全、准备充分,完成任务圆满。

2

查看资料。

有预案得0.5分,圆满完成任务得1.5分。

26

参与脱贫攻坚,按时完成帮扶贫困村、贫困户任务,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活动。

2

查看相关资料、实地查看。

有帮扶计划措施得1分,工作落实得1分。

27

开展军地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学互促活动,帮助培养党员骨干和脱贫致富带头人。

1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听取相关汇报。

帮建村党支部得0.5分,帮助培养党员骨干和脱贫致富带头人得0.5分。

  四、

15

28

帮助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开展德育美育体育劳动教育等特色教育,以党(团)组织名义结对资助贫困学生。

1.5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和结对助学名册。

援建贫困学校得0.5分,支持开展特色教育得0.5分,开展结对助学得0.5分。

29

依托军队医疗资源,援建地方医疗机构、为群众开展医疗服务。

1

查看相关活动方案和影像资料。

为贫困群众义诊、经常送医送药得0.5分,帮助驻地医疗单位改善医疗条件得0.5分。

30

参加驻地生态保护和建设,在植树造林、环境整治、雨污分流、减排降氮等方面成效明显。

1

实地查看,并查阅相关资料。

参加驻地生态保护和建设成绩突出得0.5分,军用土地和部队营区绿化美化成效明显得0.5分。

31

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推进军民合力守边固边,协助地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效。

1

查看相关文件资料和预案。

有预案措施得0.5分,有实际成效得0.5分。

32

支持驻地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开展学生军训工作,支持小学和初级中学开展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和示范学校、少年军校活动,按规定组织军营开放或利用部队军史馆、荣誉室、武器装备陈列馆等场所支持开展全民国防教育。

1.5

查看相关文件及影像资料。

每落实一项得0.5分。

33

广泛开展学雷锋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为群众送温暖、献爱心。

0.5

查看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

有实际举措得0.5分。

34

部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严格执行军队群众纪律,在驻地群众中形象好。

1

查看相关资料,听取有关情况介绍。

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得0.5分,没有违反军队群众纪律得0.5分。

35

军分区(警备区)、人武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驻军部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成绩显著。

1

查看相关资料。

工作落实、成效好得1分。

 五、

35

36

出台相应双拥政策法规及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解决当前双拥工作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成效明显。

1

查看当地新出台的双拥工作文件及解决当前双拥工作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的相关政策、办法和措施。

新出台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得0.5分,有效解决当前双拥工作难点、重点和热点问题得0.5分。

37

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区)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

查看政策规定。

奖励措施落实得1分。

38

现役军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残疾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现役军人和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当地公园、博物馆、风景名胜区享受优待。

1

查看相关政策文件并实地查验。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得0.5分,参观游览享受优待得0.5分。

39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0.5

查看相关政策文件。

按要求落实得0.5分。

40

按要求及时调整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达到省基本标准以上,并按时足额发放。

1

查看提标文件和发放凭证。

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并达到省基本标准以上得0.5分,按时足额发放得0.5分。

41

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纳入市、县(市、区)级财政预算,并逐步增加。

1

查看相关政策文件。

有政策文件规定并落实得0.5分,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得0.5分。

42

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住房、医疗等实际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1

查看政策文件等资料。

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得0.5分,具有实际举措并落实得0.5分。

43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低于相关规定的标准,并按时足额发放。

1

查看政策文件并抽查部分义务兵家庭发放情况。

达到标准得0.5分,按时足额发放得0.5分。

五、

35

44

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组织保障,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维修改造和日常运行经费,积极有序组织祭扫活动,切实发挥教育宣传功能。

1.5

查看资料,实地查看。

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且工作开展良好得0.5分,全面落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得0.5分,有序开展祭扫纪念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2次以上得0.5分。

45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得到及时妥善安置,并落实相关待遇。

3

查验名单及安置介绍信等资料。

安置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前3年平均值得1分,团以上转业干部作为重点得到妥善安置并落实相应职务职级得1分,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以及从事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工作的转业干部给予倾斜照顾得到妥善安置得1分。

46

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得到及时妥善安置。

3

查验名单及安置介绍信等资料。

每年1230日前完成年度安排工作任务得1分,按时足额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得1分,按规定落实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得1分。

47

年度征兵任务按时完成,兵员数量质量得到保证。

1.5

查看征兵工作有关文件及报告。

完成征兵任务,且连续2年没有出现责任退兵情况得0.5分,年度大学生征集指导比例完成得1分。

 

 

 

 

 

 

 

 

 

 

 

五、

35

 

 

 

 

 

 

 

 

 

 

 

 

五、

35

48

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到位,教育培训经费、一次性经济补助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列入财政预算且按时足额拨付、发放,退役军人就业扶持政策落实。

2.5

查看相关资料,查看培训机构材料,查验经费发放记录,经费核拨单。

对标省就业创业政策有措施得0.5分;年度举办2次以上招聘会,就业率达到85%以上得0.5分;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85%,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参训率100%,学历教育报名率达到省要求得0.5分;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有就业创业孵化基地,有创业导师团队,建立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目录,并达到省要求得0.5分;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发放得0.5分。

49

落实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安置政策,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随军随调后安排到相对应的单位工作,积极扶持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生活补助。

4

分类查验需安置随军家属名册及安置、就业、补贴凭证。

制定安置措施办法得0.5分,下达年度安置计划并落实得1分,组织定向招聘得0.5分,具有公务员和事业编身份的家属随军一年内安置率达到80%(含)以上得1分,未就业有生活补助得1分。

50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享受优待。

4

查看相关文件。

出台地方性优待办法得2分,政策落实到位得2分。

51

伤病残退役军人得到妥善安置,相关待遇落实。

1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得0.5分,落实14级分散供养伤病残退役士兵建房待遇得0.5分。

52

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健全,工作有力。

2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

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得1分,工作有力得1分。

53

退役军人荣誉激励机制健全。

1

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活动记录。

褒扬奖励优秀退役军人得0.5分,邀请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参加有关庆典和纪念活动得0.5分。

54

军队离退休干部得到妥善安置,政治、生活、医疗待遇落实;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编制、人员、车辆、工作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2

查验资料并实地查看。

年度安置任务完成得0.5分,军休干部待遇落实得0.5分,军休机构编制、经费、附属用房设施落实得0.5分,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得0.5分。

55

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妥善安置,退休费及各类津贴补贴落实。

1

查看相关资料。

按政策接收安置得0.5分,退休费及各类津贴补贴落实得0.5分。

56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性上访事件。

1

查验国家及省有关信访记录。

工作有力得1分。

  六、

6

57

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工作有亮点,军地有互动。

2

查看计划、安排、方案等。

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工作有亮点、军地有互动的各得0.5分。

58

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双拥在基层等活动,为重点优抚对象和基层官兵办好事实事成效明显。

1

查看资料。

开展活动得0.5分,重点优抚对象和基层官兵满意得0.5分。

59

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军和重点优抚对象;驻军部队领导到地方有关部门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1

查看资料。

每落实一项得0.5分。

60

每年烈士纪念日,当地党委、政府和驻军组织开展公祭烈士活动。

1

查看资料。

按要求落实得1分。

61

积极探索创新富有时代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群众性双拥活动载体。

1

查看资料。

有创新活动载体得0.5分,活动取得成效得0.5分。

  七、

3

62

驻军团级及以上单位与地方100%结成共建对子;独立驻防的连队、舰艇、飞行大队及相当的队、站、室、所、库等基层单位与驻地基层单位结成共建对子,经常组织共建活动。

1

查看相关资料。

结成军民共建对子、有共建公约得0.5分,经常组织共建活动得0.5分。

63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弘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

1

查看资料。

有计划和措施并落实得1分。

64

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和法治创建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弘扬社会文明新风。

1

查看资料。

参加创建活动得1分。

  八、

4

65

军地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办实事,建立军地需求双清单,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

2

查看资料。

有清单得1分,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得1分。

66

军地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1

查看资料。

没有遗留问题或者有遗留问题但得到妥善处理得1分。

67

有预防和处理军民纠纷的规定措施;发生矛盾和纠纷时,军地双方及时妥善处理。

1

查看资料。

有规定措施得0.5分,没有军民纠纷或者有纠纷但得到妥善处理得0.5分。

  九、

4

68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度测评,重点测查对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满意度。

2

问卷调查。

采取问卷调查或者电话调查。调查对象随机抽样,样本容量≥100。满意率90%(含)以上的得2分、以下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69

部队官兵满意度测评,重点测查对驻地拥军优属工作的满意度。

2

问卷调查。

采取问卷调查。调查对象随机抽样,样本容量≥100。满意率90%(含)以上得2分、以下得1分,60%以下的不得分。

 

考评

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十、

70

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且担当有为。

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双拥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4年(含)以上加1分,不满4年加0.5分。

71

推出的双拥先进典型被列为全国重要典型广泛宣传。

每推出一个全国重要典型加1分。

72

服务部队备战打仗举措务实,在重大军事演习和重大科研试验中保障有力。

1分。

73

辖区内驻军部队单位和人员数量多。

驻军部队单位和人员数量总体居全省前3名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

74

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占人口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201812月信息采集数量为准)占人口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排名先后分别加1.5分、1.4分、1.3分,以此类推;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不加分。

75

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等事业单位转隶情况良好,建设规范,作用发挥好。

应转尽转的加1分,服务对象满意加1分。

76

军粮供应站保障能力强,为部队提供优质服务。

保障有力的加1分。

77

无退役军人群体性上访事件。

1分。

78

出色完成国家、省里交办的专项双拥工作,并得到国家、省里肯定。

1分。

79

帮助部队解决重大突发事件效果较好,并得到军级以上部队或省里肯定。

1分。

备注

1.考评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

2.根据《辽宁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命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凡有不能申报和推荐省双拥模范城(县、区)6种情况之一的城(县、区),均不参加考评;

3.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7年公布的《辽宁省第九轮双拥模范城(县、区)中期考评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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