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2021年12月14日,国家正式启动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优待证是持证人彰显荣誉的载体、享受优待的凭证,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我省将有序开展优待证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安排部署,我省正在制定工作方案、筹划政策培训、进行系统调试等相关工作,拟于2022年初在全省分批次、分时段开展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具体时间及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具体优待证申领相关政策可就近向属地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咨询。
感谢大家对退役军人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竭诚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特此公告。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