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把依法行政作为基本准则,强化建章立制,狠抓政策落实,法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科学立法、依法行政、法律服务、普法宣传一体推进,全面落实法治建设各项任务,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党对法治建设领导坚强有力。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正确政治方向。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次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支部党员常态学、干部职工全员学的浓厚氛围。联合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举办省、市、县三级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培训班,厅主要负责同志做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建设为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的辅导报告,推动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把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作为自觉行动。二是领导机制进一步健全。成立厅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和运行机制。制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10项职责。三是政策制度日益完善。配套出台退役军人工作思想政治、移交安置、抚恤优待、权益维护等政策文件15个,将12个方面40个重大问题纳入厅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全面梳理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执法事项,公开发布执法事项清单,制定全省退役军人事务行政裁量权基准,明确法律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程序等,细化行政裁量阶次、适用条件、具体标准。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完成19项整治任务。四是文件审核清理严格规范。严格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防越权发文,制发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发生,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规范性文件报备3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清理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6件,宣告失效3件;清理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2件,宣告失效1件;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清理法规文件182件,停止实施53件,废止3件,修改3件。
(二)依法行政效能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履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职能,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全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思想政治引领走深走实。发挥全省41家思想政治教育基地作用,抓实国家思想政治工作试点,选树宣传全国模范退役军人、辽宁“最美退役军人”等先进典型40余名,举办退役军人骨干能力提升示范培训,引领带动全省7031名“兵支书”、5839支退役军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4.8万名志愿者在振兴发展中当先锋、打头阵,带动广大退役军人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二是安置就业质效持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大力推行“阳光安置”,全程实施“五统一、五公开”,实现了退役军人、用人单位和部队“三满意”。深入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持续开展退役军人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升行动,创新建立“1+2+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模式,组织8806名退役士兵参加就业教育培训,推动建立东北三省一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战略合作联盟,先后提供就业岗位20.2万个,帮助近1.2万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三是军政军民团结更加巩固。制发《辽宁省落实〈关于退役军人工作服务部队备战打仗的指导意见〉具体措施》、《辽宁省关于加强新时代拥军优属工作的实施方案》,聚焦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全力保障省委“四个一”活动(一次省委议军会、一次驻辽部队军政座谈会、一个省委常委“军事日”、一堂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军事课”)及省领导走访慰问,全省各级走访现役军人家庭1万余户、退役军人9.4万余人。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推动解决军队需求197项,妥善安置近200名随军家属,1800余名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深化光荣院、优抚医院改革发展。超额完成离退休军人接收安置任务,积极为部队减压卸负。四是褒扬纪念工作扎实有效。周密谋划,精细组织,会同军地50余家任务单位合力共为,高标准、零失误接迎第十一批43位英烈回家,全网传播量突破400亿次,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爱国主义热情,擦亮辽宁红色名片,得到部、省领导高度肯定。制发《辽宁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实施细则》《辽宁省省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定规程》,持续推动全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依法抓好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和保护利用,支持沈阳、丹东等市6个烈士纪念设施提质升级,高效开展抢险救灾英雄烈士评定和事迹宣传工作,缅怀英烈,致敬英雄蔚然成风。五是服务保障水平提质升级。聚焦退役军人急难愁盼,连续第20年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制发优待证,拓展优待项目700余项。持续优化军休服务,全省62个军休服务机构赋予法人资格,推动建设5所军休大学。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2.9万余人次。加强服务中心(站)建设,推出服务退役军人“五心”工作法,落实落细各级服务清单,着力打通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
(三)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职尽责,多措并举解决退役军人实际问题。一是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学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三到位一处理”,突出“事要解决”,强化源头治理,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制发《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遗留信访问题分类攻坚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依法依规化解疑难重点难点问题。二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坚持个案监督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依法稳妥办理退役军人行政复议案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对发现问题积极开展整改,全年办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30件。三是大力开展法律援助。为退役军人提供申请快捷化、审查简便化的法律援助服务,全省建立法律咨询窗口47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510个,法律援助联络点3404个,为3900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四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与检察机关紧密配合,对涉退役军人案件优先受理审查、提供司法救助。全年协调配合检察机关为39名退役军人及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49.5万元;为1名现役军人家属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5万元。军属张某茹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检、退役军人事务部评为“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典型案(事)例”。
(四)尊法守法用法氛围不断浓厚。坚持以“八五”普法宣传为主线,加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努力提高法治化水平。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内容,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列入普法任务清单。有序组织在线法律知识、网上法治教育培训工作,25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完成60学时执法能力培训。厅机关干部职工100余人次参加网上法治教育学习培训。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等活动,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向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宣传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集中组织2024年驻沈省(中)直转业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安置政策法规。二是大力开展媒体普法活动。充分利用辽宁日报、辽宁广播电视台等省级主流媒体,以及网站、新闻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视频客户端等平台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在厅门户网站设置退役军人事务方面法律法规普法专栏,广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策法规。全年开展媒体普法210次,制作宣传视频62个。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2024年退役军人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思想政治引领有待加强,法律政策落实还存在堵点难点,精准法律服务有待提高,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等。
2025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法治思维,统筹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一是突出思想政治引领。依托基层党组织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实现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常态化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拥军模范和英烈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强化法律政策落实。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围绕重点问题,细化台账、压实责任,分阶段推动解决。综合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通报、约谈等方式跟进督导,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是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把退役军人作为重点援助对象,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优先救助。推动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援助等相衔接,合力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加快推进“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搭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平台。推动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服务队伍,引入优质社会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辩护、代理等服务。
四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通过专题培训、政策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促进系统干部深入学习研究政策,真正成为政策上的行家里手。大力开展送法律政策进军营、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将法治教育作为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岗前培训、就业创业培训的重要内容。注重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尊法守法先进典型,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退役军人的自觉行动。
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