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进行公示的公告

日期:2025年02月13日

来源: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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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命名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国拥〔2024〕4号)规定要求,经辽宁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沈阳市等16个市(县、区)拟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现将名单公示,时间从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

  

拟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

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朝阳市、盘锦市、葫芦岛市

抚顺市望花区、本溪市本溪县、丹东市宽甸县、铁岭市铁岭县

  

  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辽宁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细河街9号  辽宁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110032)  

  联系人:何昱林、石天龙

  联系电话:024-86536059、86536029

辽宁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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