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驻沈省直单位考试接收军转干部补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年10月13日

来源: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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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辽转联[2020]1号)、《2020驻沈省(中)直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考试简章》,现就2020驻沈省直单位考试接收军转干部补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岗位 

  2020驻沈省直单位考试接收军转干部未落实计划岗位详见附件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1015日(周四),15:00-16:00。 

  地点:人民大厦十楼第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1号)。 

  三、补录人员范围及录用方法 

  补录人员范围为填报服从分配志愿、未被录用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军转干部,按照考试考核综合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由用人单位确定录用人选。 

  四、防疫相关要求 

  因疫情防控需要补录现场军转干部除身份确认以外,应全程佩戴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持军官证(警官证)进入现场,入场前通过手机扫描“辽事通”健康码,确定为绿码且经体温检测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军转干部、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军转干部、“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的军转干部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补录。凡隐瞒或谎报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的,取消补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携带军官(文职)证(警官证)、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和专业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特长的相关资料准时参加,参加补录的军转干部应于补录开始前30分钟入场,未到达补录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2020驻沈省直单位考试接收军转干部拟补录计划 

  辽宁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01013